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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宗教

第七章 宗教

一、自然宗教①

①主要指东方的宗教。——译者

那认知着精神的精神就是意识到自身的精神,并且自己以对象性的形式出现在自己面前;精神存在着,并且同时是自为的存在。精神自为地存在着,它是属于自我意识一面,因而它是与它的意识一面处于对立的关系,换言之它自己以自己为对象。在精神对它自身的意识里面存在着对立,因而就存在着形态的规定性,精神表现在这些规定性里并通过它们认识自己。在考察宗教时我们所要考察的就只是这些特定的形态。因为精神的未成形态的本质或它的纯粹概念已经在前面阐述过了。而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区别同时都发生在自我意识范围之内。宗教的形态并不包含脱离了思想的自然、也并不包含脱离了存在的思想那种意义下的精神的特定存在。反之宗教的形态乃是包含在思维内的一种定在,同时也是一种存在在那里的思想内容。——按照精神借以认识自己宗教的形态之不同的规定性,一个宗教便与另一个宗教可以区别开。不过必须指出,于按照个别的规定性以表述精神对其自身的知识时,事实上并没有穷尽现实宗教的全体。那些将要被陈述的一系列的不同的宗教同样也只不过重新表现一个唯一的宗教、甚或每一个个别的宗教之不同的方面罢了。而且那些似乎足以标志出一个现实宗教不同于另一个现实宗教的种种观念也出现在每一个宗教里面。不过这种差异性(verbschiedenheit)也必须看成宗教的差异性。因为当精神处在它的意识和它的自我意识有差别(unterschied)的境地时,则它的运动的目的就在于扬弃这种主要差别,并赋予意识对象的任何形态以自我意识的形式。但是这种差别并不仅由于意识所包含的诸形态,也具有自我这一环节在内和上帝被表象为自我意识就算是已经被扬弃了。被表象的自我并不是真实的自我;被表象的自我为了也会象这个形态的任何其他较确切的规定那样,属于这一形态,那么,一方面它就必须通过自我意识的活动投入这种形态里去,另一方面较低的规定必须表明自己已为较高的规定所扬弃和把握。因为被表象的东西之所以停止其为被表象的东西和为知识所不能把握的东西,只是由于自我曾经产生了它,并且自我因而把对象的规定看作它自己的规定,所以在对象中直观到自己。——通过这种活动那较低的规定〔即被表象的东西〕,同时就消逝了。因为〔意识的〕这种活动是否定性的,而这种否定过程是由于否定了对方而实现出来的。如果说还有低级的规定出现,则它便已经退居于非本质的地位了。正如在相反的情况下,当较低的规定还处于支配地位,而高级的规定却已经出现时那样,较高者便作为无自我性的东西与较低的规定一起并存着。因此,虽说个别宗教内的不同表象表述了它的诸形式的整个运动,而每一个宗教的性格却为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特殊统一性所规定,这就是说,为这种情况所规定:自我意识已经把意识的对象的规定吸取进自身内,通过自己的行为已把这个规定完全化为己有,并且知道这个规定和其他规定比较起来是本质性的规定。——对于宗教精神的某一个规定的信仰,其真理性显示在这一事实里:现实的精神具有象它在宗教里借以直观它自身的那种形态所具有的同样性质,因此,譬如,出现在东方宗教里的上帝变成肉身的信仰,就是没有真理性的,因为东方宗教中的现实的精神是没有上帝变成肉身这种观念所包含的神人和解的原则的。——这里不打算从〔宗教精神的〕诸规定的总体回到个别的规定,并且指出在什么形态下其余规定的全体是包含在它〔个别规定〕里面和它的特殊宗教里面。那较高的形式如果倒回去放在较低形式之下,那它对于已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说来就会没有意义,而只是表面上属于精神而且只属于精神的表象范围。较高的形式必须按照它自己特有的意义来考察,必须就它是这个特殊宗教的原则并就它为它的现实精神所证实等等方面来考察。

(a)光明之神①

①指波斯的袄教或拜火教而言。德文为lichtwesen,意指"光明之神",英译作"godaslight"。直译为"光明本质"。在宗教章节中,"本质"一般指神而言。——译者

精神作为本质,即自我意识,或者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这本质是一切真理并且知道一切现实性即是它自己本身——在它的意识的运动中所获得的实在性,首先只是它的概念。而且这个概念对这种意识自身的运动和开展之白天来说,乃是它的内在本质之黑夜、而且对这种意识的各个环节作为独立的形态的特定存在来说,这个概念乃是它的诞生之创造性的秘密。这个秘密启示自己在它自身内;因为这些环节的特定存在在这个概念内有它的必然性(因为这概念是自己知道自己的精神),所以在概念的本质内就具有成为意识并把自己的环节表象为自己的对象的能力。——这是纯粹的自我,这自我于外在化自身的过程中,看见自身作为普遍的对象时,就具有自身的确定性,换言之,这个对象对这个纯粹自我来说,乃是一切思维与一切现实性的渗透。

在这个自己知道自己的绝对精神之最初的直接的一分为二(entzweiung)的过程中,它的形态具有属于直接意识或感性确定性的那种规定。绝对精神在存在(sein)的形式内直观到自己,但却并不是在属于感性确定性阶段的无精神性的、充满了感觉的偶然规定的那种存在内,而是在充满了精神的存在内。绝对精神同样也包含有在直接的自我意识阶段上曾经出现过的形式:主人与奴隶对立的形式,这主人作为直接的自我意识是与那从自己的对象那里返回自身的精神的自我意识相对立的。——这种充满了精神的概念的存在因此就是精神自己与自己简单地相联系的形态,或者无形态性的形态。由于这种特性,这一形态就是东方宗教中对纯粹的包含一切、充满一切的光明之神,这种光明保持它自身于它的无形式的实体性中。光明的对方也同样是它的简单否定物——黑暗;它自身外在化的过程,它在它的对方的无抵抗的要素内的创造活动就是光明的放射;这种简单的光明的放射,同时就是从它的特定存在和返回自身的过程和烧毁它的具体形态的火流。光明对它自身所作出的差别无疑地在它的特定存在的实在的实体中增长下去,并且形成自然界的各种形式。但是光明的思维在本质上的单纯性,飘忽无定地和莫明其妙地浮泛在各种形式之中,无限度地扩大它的界限,并使它提高到辉煌灿烂的美也消失在它的崇高性之中。

这种纯存在〔光明〕所发展出来的内容或者它的知觉活动因此就是对这样一个实体的一种不涉及本质的枝节的把捉,这实体只是上升起来在那里,而没有深入到自身成为主体,并且通过自我来固定它的各个差别。这个实体的诸规定只是一些属性,这些属性不能够达到独立性,而仍然只是具有多名的太一的各种名字。这个太一穿上了特定存在的多样性力量和现实性诸多形态的外衣就象戴着一个没有灵魂的装饰品一样。它们只是宣扬它〔太一〕的力量,显示它的光荣的现象,传达它的赞颂的声音,而没有自身意志的一些使徒。

但是〔太一的〕这种朦胧沉醉的生活必须规定自身为自为存在,并且给予它的不断消逝着的形态以持久的存在。直接的存在(在其中太一把它自己和它的意识对立起来)本身就是消除它的各个差别的否定性的力量。所以真正讲来,它就是自我。因而精神就向着在自我的形式下自己认识自己的方向过渡。纯光明把它的简单性分散成无限多的形式,它牺牲它自己借以达到自为存在,使个体可以拥有其实体的持久存在。

(b)植物和动物〔崇拜〕①

①主要指印度的原始宗教。——译者

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超出无形式的本质回到自身,或者把它的直接性提高到自我的水平,于是它就使得它的简单性成为自为存在的杂多性,并且成为精神性的知觉的宗教,在这种宗教里精神分散为无数多的或弱或强、或丰富或贫乏的精灵。这种泛神论,亦即这些原子式的精灵由最初安静的持存状态,然后过渡为它们自身的敌对运动。那天真的花草宗教〔或植物宗教〕,只不过是无自我观念的自我,过渡具有严肃性的斗争生活之有罪恶的动物宗教,也就是静止无力的直观着的个体性过渡到具有破坏性的自为存在。——从种种知觉的东西那里把抽象性的死亡排除掉,并把它们提高到精神性的知觉的存在,这并没有什么帮助;赋有生命的精神王国本身就包含有死亡,由于它具有的规定性和否定性,打乱了各种植物的天真的无差别状态。由于这种规定性和否定性,〔精神之〕分散成众多的静止的植物形态过程就成为一个敌对性的运动,在这个运动中这些植物形态的自为存在之间的恨就被激荡起来,因而损坏了它们的自为存在。——这种分散了的精神之现实的自我意识就是一大群个体化了的敌对的民族精灵,这些民族精灵由于它们之间的恨,相互作殊死的斗争,并且意识地承认特定形态的动物作为它们的本质〔或神灵〕,因为它们不外是相互分离的、意识不到它们的普遍性的动物生活的动物精灵。

但是这纯粹否定的自为存在的规定性在这种互恨之中就抵消掉了或被扬弃了。通过这种概念的运动精神就进入了另一种形态。那被扬弃了的自为存在就是对象的形式,这形式是由自我产生出来的东西,或者也可以说是自己产生的自我、自身扬弃着的自我,这就是说,成为事物的自我。因此这劳动着的自我对于那些只是互相摧毁的动物精灵就占了上风,它的行动不仅是消极的,而乃是安定的和积极的。精神的意识因此现在既是超出那直接的自在存在又是那超出抽象的自为存在的运动。既然自在存在由于受到对立面的否定,被降低为一个特定的形态,它就不复是绝对精神的特有形式,而只是一个由它自己的意识发现在那里,作为一个普通的特定存在,同它自身相对立,并为它自身所扬弃的现实性罢了,并且同时这种意识不仅只是这个扬弃着的自为存在,而且又产生它自己这样的表象,即由自为存在发挥成为对象形式的存在的表象。但这种产生还不是完善的活动,而乃是一个受制约的活动、一种对现成材料的加工使成定形。

(c)工匠①

①指古埃及的宗教。——译者

于是,在这一阶段,精神就表现为工匠,并且通过它的行为,它使它自己成为对象,但是它还没有把握住它自己的思想,所以它的行为乃是一种本能式的劳动,就象蜜蜂构筑它们的蜂房那样。

第一种形式由于是直接形式,所以它具有理智的抽象性。而它所完成的工作也还没有充满了精神的意义。金字塔和方尖石柱的结晶体、直线与平匀的平面和同等匀称的部分的简单结合(这种结构丢掉了拱形建筑的不匀称性),就是这种工匠按照严格的〔几何学〕形式搞出来的作品。由于这种单纯的理智的形式,它并不能表现形式本身真正的意义,它不是精神的主体或自我。因此这些作品之接受精神:或者只是当作一个异已的、死去了的精神而接受到自身内,这精神已放弃了它同现实性活生生的渗透,本身就是死的、进入了这些没有生命的结晶体,或者它们〔这些作品〕和精神只有外在关系,把精神当作某种本身外在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在那里〔起作用〕,——它们和精神的关系就象和东方升起的阳光那样,这阳光把它的意义放射给它们。

这个作为工匠的精神是从自在存在(这是工匠所加工的材料)与自为存在(这属于工匠的自我意识一方面)的分离出发,而这种分离在它的作品里得到客观化。它的进一步的努力必定趋向于取消这种灵魂和肉体的分离,对灵魂本身赋予物质的外衣和形状,而对肉体则赋予灵魂。这两个方面,由于它们被弄得相互更接近了,因而彼此保持着在表象中的精神与其周围外壳两相对立的规定性。精神和它自身的统一包含这种个别性和普遍性的对立。既然〔工匠的〕作品的两方面彼此愈益接近,所以同时就发生另外一件事情,即作品愈益接近那劳动着的工匠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在这工作中就愈能达到对它自己的真正面貌的知识。但是这样一来这作品首先只构成精神的活动的抽象方面,这方面的活动还不知道它自身活动的内容。工匠自身、整个精神还没有显现出来,而还是一个潜藏着的内在本质,这本质作为整体只是出现在分裂成能动的自我意识和它所产生的对象里面。

因此周围的住所、外在的现实,只是最初提高到理智的抽象形式的东西,被工匠修饰成具有灵魂的形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应用植物,植物现在已不复象在前此的软弱的泛神论那里那样是神圣的了,而是被他这个认识到自己是自为存在的工匠当成某种可以使用的东西,并且把它降低为外表的方面和装饰品。但是他利用植物并不是丝毫不加以改变,而这具有自我意识形式的工匠同时否定了作为直接存在的植物生命本身所带有的暂时性,并且使得它的有机形式更接近那些较严格、较普遍的思想形式。那在特殊性中听其自由伸长的有机形式,一方面被思想的形式所约束,另一方面把这些直线的和平面的形象提高到有灵魂的圆形。——这是一种混合,这种混合是自由建筑的根源。

这种建筑(它表现了普遍要素或精神的无机自然的一面)现在又包括有一种个别性的形式在自身内。这种个别性的形式就使得从前和存在分离开的精神、外在或内在于存在的精神更接近于现实,从而使得那艺术品更符合于能动的自我意识。工匠最初抓住一般自为存在的形式、抓住动物的形态。至于他不复在动物生活里直接地意识到他自己,可以通过这一事实来表明,即他认为他是动物生活的产生的力量,并且他知道在动物生活中,即是在他自己的作品中,这样一来,动物形态同时就是一个被扬弃了的形态,而成为另一种意义的象形文字,一种思想的具体象征。因此这动物形态也不复单独地、完全地为工匠所利用,而是和思想的形态、和人的形态混合使用①。但是这个作品里还缺乏自我本身存在于其中的形态和体现。这种作品还缺乏在它自身内表达出它自身即包含着一种内在意义的东西;这就是说,它缺乏语言,而语言是足以表达它本身所包含的意义的一种因素。因此这样的作品,即使完全清除掉动物的形态,而且单独具有自我意识的形态,仍然还是沉默无声的形态,仍然还需要初升的红日的光明以便引起声音,这声音是由光明造成的,也只是声响而不是语言,它所表示的只是一种外在的自我,而不是内心的自我。②

①指古埃及的许多半人半动物的神像而言。——译者

②指古埃及的一种叫做麦姆农(memnon)的)的神像而言,这种神像于日出之时能发出一种音乐式的声音。——译者

和这种外在自我的形态相对立的,就有另外一种表明其自身具有内在意义的形态。那间复到它的本质的自然把它那活生生的、个体化其自身的、在运动中自身陷于迷乱的杂多性降低为一个非本质的躯壳,这躯壳是它的内在本质的掩盖。而这内在本质仍然不过是单纯的黑暗,无运动的、黑色的无形式的石头。①

①指在伊斯兰教圣地麦加的一块黑石头而言,这块黑石至今仍受到信徒礼拜。——译者

这两种表达方式包含有内在意义和外在体现,——这是精神的两个环节,而两种表达方式同时在对立的关系中包含着两个环节:即自我作为内心的以及外在的两方面。两方面必须结合起来。——那具人形的雕像的灵魂还不是从内在本质发出,还不是语言,还不是内在本质自身的外在表现。——而且由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在本质还是无声的、没有自身区别的,并且还是同具有一切差别的它的外部存在相分离的。因此工匠在混合自然形态和自我意识形态的过程中把两者结合起来,而这种意思双关的、自身带有神谜性的本质:有意识的一面与无意识的一面相挣扎、简单的内在本质与多种形态外在表现相伴随、思想的暗昧性与表现的明晰性相并行,所有这些情况都迸发在一种深刻的难于理解的智慧之语言里①。

①这是指古埃及的狮身人面的神像(sphinx)而言。这和下面第221页所讲古希腊神话中斯芬克斯怪物须区别开。——译者

在这种作品里已不复有与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创造出没有意识的作品的本能活动了。因为在这里出现了自我意识的工匠的活动面对着一个同样具有自我意识的、能自己表达自己的内在本质。在他的作品里,他曾经努力工作使得他的意识分而为二(entzweiung),从而使得精神与精神相遇合。在这有自我意识的精神和它自身的统一里,因为它意识到它是它自己的意识的形态和对象,于是它就清除了以无意识的方式混合在一起的那些直接的自然形态。这些具有形状、语言和行动的巨大怪物于是就消解为〔或转化为〕精神性的形态,即变为一种回复到了自身的外在现象或一种从自身出发并在自身内表现着自己的内在本质;亦即变为这样一种思想,这思想自己产生自己,保持一种适合于它自身的形态,并且是一种明晰的特定存在。这样,精神就是艺术家。

二、艺术宗教①

①德文为kunstreligion,指古希腊的宗教而言。——译者

精神把它在它自己的意识中呈现出来的形态提高到意识自身的形式,并且把这样的意识形式提到自己前面,工匠放弃了综合性的工作,即放弃了把思想和自然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形式混合在一起的工作。当精神的这种形态赢得了具有自我意识的活动的形式时,它就成为精神的工人。

因此如果我们问,那在艺术宗教里能意识到它自己的绝对本质的现实精神是什么,那末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回答:它是伦理的或者真实的精神。它不仅只是一切个体的普遍实体,而且由于这实体对那现实意识来说具有意识的形态,这就无异于说,这实体是个体化了的,它被那些个体认识到作为它们固有的本质和自己的成就。所以实体对那些个体来说,既不是光明之神,在光明之神的统一性里自我意识的自为存在只是消极地、只是暂时地被包含着,并且直观着它的现实性主宰;也不是那些互相仇视的不停息地互相消耗或毁灭的各民族;也不是把各个民族压迫在等级制之下的暴力,等级制虽可构成一个完整的全体的假象,但却缺乏个人应享有的普遍的自由。反之,这精神乃是一个自由的民族,在这个民族生活中,伦理构成一切人的实体,这伦理实体的实现和体现,每个人和一切人都知道是他们自己的意志和行为。

但是伦理精神的宗教是伦理精神之提高到超出它自己的现实性,并且是从它的真理性里返回到对它自身的纯粹知识。由于伦理的民族,生活在同它的实体之直接的统一里,并且它还不具有自我意识那种纯粹的个体性原则,所以这种民族宗教在它的完成形式里首先表现为同它的持久存在之分离。因为一方面伦理实体的现实性建筑在它的静止的不变性上面、不同于自我意识之在绝对运动中,因而也就是建筑在这个事实上面,即自我意识还没有脱离它的静止的风俗习惯和它对风俗习惯的固定信赖而回复到自身,另一方面伦理实体复建筑在它的一套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形式,以及民众之划分成等级和各个等级的特殊活动(这些活动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上面,因而也就是建筑在这一事实上面,即个人对于他的特定存在的局限性感到满意,并且还没有理解到他的自由的自我之无限制的思想。但是由对〔伦理〕实体的那种静止的、直接的信赖引回到对自身的确信,并引回到自身信赖和确信所包含的那一套权利和义务以及那些特殊的、有限制的活动,乃是伦理实体的一种辩证运动,正如存在于诸多事物和它们的不同规定中的辩证运动那样——这种辩证运动,只有在自身确信的精神的简单性里才获得它们的安静和固定性。——因此伦理生活完成其自身而达到自由的自我意识以及伦理世界的终极命运,就是回到其自身的个体性和伦理神精的绝对松懈。而伦理精神的松懈使得它的稳定存在之一切固定的区别消溶并且使得人民群众间的有机关联解体,而且完全确信其自身,达到了无限制的快乐和最自由的自身享受。精神自身的这种简单的确信具有双重意义:既是静止、稳定的存在和固定的真理,又是绝对的不安定和伦理生活的消逝。但是精神的简单确信转化为后者〔伦理生活的松懈或消逝〕;因为伦理精神的真理只有当自我不知道它自身是自由的个体性时,它才仍然是这种实体性的本质和信赖,因此这实体性的本质和信赖在自我的这种内在性和变为自由的情况下就走向崩溃了。于是由于信赖破坏了,民族的〔伦理〕实体本身被打碎了,所以精神本来是〔维系那〕无持久存在的两极端的中项现在就变成了一个极端,变成了把自己理解为本质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就是自身确信的精神,它悲哀于失掉了它的世界,现在从它的纯粹自我里产生它的本质并提高它自身超出现实性。

在这样的时代里就出现了绝对的艺术。在早些时候艺术表现为本能式的劳作,这种艺术劳作曾沉入于特定存在之中、从实际存在里面走出来,并且浸透到特定存在的深处。艺术劳作并不以自由的伦理生活为实体,因此从事艺术劳作的自我也没有自由的精神活动。

稍后,精神超出了艺术以便赢得它的较高的表现:即它不仅是从自我中生长出来的实体,而且在它的表现里就是这个自我的对象;精神不仅是从它的概念里产生出来,而且是使它的概念本身具有形象,这样概念和创造出来的艺术品就可以相互认识到彼此是同一的东西。

由于伦理实体既然从它的外在体现里退回到它的纯自我意识,所以自我意识就属于概念主动性这一面,而精神就凭借这种主动性以使其自身成为对象。伦理实体于是就成了纯粹的形式,因为个人在从事伦理的服从和服务时已经摆脱了伦理实体的无意识的特定存在和固定死板的规定,正如伦理实体本身已变成流动而不确定的东西那样。这种〔个人〕形式就是这样一种黑夜,在其中实体曾被背叛,而使自身成为主体。从这种纯粹的自身确信的黑夜里,伦理精神作为从自然和精神自己的直接存在里摆脱出来的形态就兴起了。

精神跳出它自己的有形体的表现而进入的这种纯粹概念,其实际存在就是一个个人,精神就挑选这种个人作为表达它的痛苦的工具。精神便作为个人的共性和力量而起作用,个人遭受精神威力的支配,形成他受难的情调,由于受这种威力的支配,他的自我意识便失掉了自由。不过那种共性的支配性的权威力量便被作为否定力量的个人的纯粹自我所克服。这种纯粹的主动性意识到它自身的不可剥夺的力量,同那还没有取得具体形态的本质相挣扎。在成为这种本质的主人时,这种否定性的主动性曾经把受难的情调变为它的材科,并且赋予自身以内容,而这种统一性表现成为作品,就是个体化了的和被表象出来的普遍精神。

(a)抽象的艺术品

最初的艺术品,由于是直接性的,就是抽象的、个别的艺术品。就艺术品这方面来说,它必须从直接方式和对象性的方式里超拔出来向着自我意识运动。同时就自我意识这方面来说,自我意识本身企图在崇拜的仪式里消除那种差别,它自己最初提出来以与它自己的精神相对立的,并借此以产生出自身充满了生命的艺术品。

#### Ⅰ.神像

最初的方式是直接性的,在其中艺术的精神使它的对象性形态和它的能动的意识彼此间有最远的距离,甚至可以说它的形态就是一般存在在那里的东西。——这种直接方式的艺术品分裂为个别性与普遍性两方面的差别,个别性一面具有自我的形态,普遍性一面表现为与自我的形态相联系的无机存在,作为自我的环境和住所。这种普遍性的形态通过把全体提高到纯概念而赢得它属于精神的纯形式。它既不是象征理智的水晶,这水晶提供死的东西以住处,或者为外在的灵魂所照耀;也不是最初从植物中产生出来的自然形式和思想形式的混合物,在其中思想的活动还只是一个模仿。而它毋宁说是一种概念,这概念把那些还紧附着诸形式的根蒂和枝枝叶叶剥除掉,并且把那些形式纯化成图形,在其中那水晶的直线和平面被提高成不匀称的关系以致有机体的生命力被吸收进入理智的抽象形式,而同时它的本质、它与理智之间的不匀称的关系仍旧保持着。

但是那居住在内的神乃是从动物圈槛中提取出来的、为意识之光所浸透的黑石头。①人的形态剥掉了曾经与它混合在一起的动物性格。动物只是神的一种偶然的外衣,动物只伴随着神的真形态而出现,②并且已不复有本身价值,而乃被降低到〔仅仅〕对于他物有意义、降低到单纯的符号的地位。正由于这样,神的形态本身也去掉了动物存在的自然条件的缺陷,暗示着有机生命的内部结构是熔合在神的外表方面的,并且是直属于这个外表方面的。——但是神的本质乃是自然界的普遍存在和自我意识着的精神的统一,〔虽说〕这精神在它的现实性里显得是和自然的普遍存在相对立的。同时由于神首先是一个个别的形态,所以它的存在就是自然界的一个因素,正如它的自我意识着的现实性乃是一个个别的民族精神。③不过前者〔自然因素〕在这个统一体中是回返到精神的因素,是被思想照亮了的、并且是和自我意识着的生命相结合的自然。因此这种神灵的形态是把它的自然因素当作在它里面的被扬弃了的东西,一个暗淡的回忆罢了。这些各自自由存在着的因素之杂乱的存在和彼此之间混乱的斗争、众巨灵之非伦理性的王国被克服了并被放逐到自身透明的现实性的边缘,到在精神中可以寻得的、和自身安静的世界的昏暗的边境去了。这些古代的神灵,光明和黑暗结合的最早产物:天、地、海洋、太阳、地球上盲目的飓风似的火等等,就为这样一些形态所代替,这些形态对那些巨灵只有一点暗淡的回忆的声响,并且已不复是自然的存在,而是自我意识着的民族之明晰的伦理的精灵或神灵。

①参看上文第194页及注②。——译者

②例如,希腊神话把鹰当作"宙斯之鸟",因而也被看成是神圣的。——译者

③例如希腊的雅典娜女神。——译者

因此这种简单的形态在自身内消除了无穷的,不安息的个体化,(既消除了在自然因素里的个体化,这种自然因素只有作为普遍的本质才是必然的,但在它的存在和运动里却是偶然的;又消除了在民族生活里的个体化,而民族生活是分散为特殊活动的范围和自我意识的个别的点,具有多样性的意义和行为的特定存在)而达到一种安静的个体性。因此一个不安息的环节即自我意识就与这种静止的个体性或本质对立着。而自我意识,作为这种静止的个体性的根源,除了是纯粹的活动外,并没有为自身剩下任何东西。凡是属于实体的东西,艺术家完全把它带进了他的作品,但他本人,作为一个特定的个体性〔或个性〕,却在他的作品中实现。他只有通过抛弃他自己的特殊性,并剥掉自己的内容实质、提高到纯粹行动的抽象性时,它才能给予他的作品以完善性。——在这种最初的、直接的〔艺术〕创造里,他的作品和他的自我意识的活动之间的分离还没有得到重新结合。因此那艺术作品就它本身说并不是真正有生命的东西,而只有结合到它的生成过程一起来看,它才是一个整体。艺术作品中的普通因素:如它是意识内创造出来的、并且是人的双手制造成的等,乃是作为概念存在着的概念环节,是同艺术品处于对立着的地位。并且如果概念这一环节,作为艺术家或观赏者,足够无私到宣称这艺术品本身就是绝对有生命的,并且忘记了自己是能动者和观赏者的地位,那末正与此相反,精神的概念必定得到坚持,〔因为〕精神是不可能缺少意识到自身这一环节的。但是自我意识这一环节是和艺术品对立的,因为精神在它的这种最初的一分为二〔entzweiung〕的过程里分别给予两方面以它们的抽象规定:即行动的规定和事物的规定,而它们之返回到它们所出发的统一体却还没有成为事实。

艺术家因而就体会到,在他的作品里,他并没有产生出一个和他等同的东西。诚然从他的作品所引起的反应里,他会感到这样一种意识,即一批赞赏的群众把他的作品尊崇为能够体现他们的本质的一种精神。不过,群众对艺术品的这种生命化〔或精神化〕,反应给艺术家本人的自我意识上的,既然只是一种赞赏,那么,艺术品的这种生命化就毋宁向艺术家供认了这艺术品与艺术家本身并不是同一的东西,由于艺术品所带回给艺术家的反应只是一般的喜悦,所以艺术家便从其中感受不到他的塑造和创作的艰苦,也感受不到他的劳动的紧张,无论群众另外还怎样评价那作品,或者怎样向它膜拜献礼或者以任何方式把他们的意识放进它里面,——如果人们凭借他们的知识高傲地低估这作品,则艺术家知道他的行动〔艺术实践〕比起他们的理解和议论来,有着丰富得多的内容;如果他们虚心玩味这艺术品,并在它里面认识到他们自己的主导的本质,则他就知道他是这个本质的工匠〔创造者〕。

#### Ⅱ.赞美歌

因此艺术品要求一种别的因素来表达它的存在,神要求另外一种方式来体现它的本质,而不需要原先那样的方式,在那种方式里,神是从它创造力的黑夜的深处堕落到它的对方、外在性,堕落到无自我意识的物的规定中。这种较高的因素就是语言,——语言是一种特定存在、一种具有直接自我意识的实际存在。正如个别的自我意识只是存在于语言里面,同样它也直接是一种普遍性的感染。〔在语言里〕自为存在的完全特殊化,同时即是众多自我的流通性和普遍传达的统一性;语言就是作为灵魂而存在着的灵魂。所以,以语言作为表达神的形态的媒介就是自身具有生命的艺术品,这艺术品在神的存在里直接具有纯粹的活动性,这活动性和那作为"物"而存在着的神相对立。换句话说,自我意识在它的本质变为客观对象的过程中正是直接地和自身相同一。当自我意识在它的本质里和自身相同一时,它就是纯思维或默祷,它的内在性同时便在赞美歌里面有其具体表现。赞美歌内保持着自我意识的个别性,而同时这种个别性又在那里作为普遍的东西被感知,在群众中燃烧起来的默祷崇拜之忱是一条精神的洪流,这洪流在众多不同的自我意识里被意识到作为所有的人的共同行动和单一存在。精神作为所有的人的普遍的自我意识既保有它的纯粹内在性,又保有个别意识的为他存在和自为存在在一个统一体里。

这种语言区别于神的另一种语言,即不是普遍的自我意识的语言。艺术宗教以及前此各种宗教的神谕都是神的必然的最初的语言。因为神的概念中即包含有神同时既是自然又是精神的本质,因而神不仅具有自然存在而且具有精神存在。只要精神这一环节仅仅包含在神的概念中;还没有在宗教里实现出来,那末这语言对宗教的自我意识说来〔就只〕是一种异己的自我意识的语言。那对它的〔宗教〕社团还感到陌生的、异己的自我意识就还没有在那里存在着,象它的概念所要求的那样。自我是简单的自为存在,并且因而是纯全普遍的自为存在。但是那从社团的自我意识分离开了的自我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自我罢了。——这种特有的、个别的语言的内容是从这样一种普遍的规定性里产生出来的,这规定性一般被认为是绝对精神在它的宗教里所具有的。——因此那还未特殊化其存在的东方宗教的普遍精神就用语言说出了一些关于本质〔指神〕的同时既简单又普遍的命题,这些命题的内容实质,就其简单的真理性而言,是崇高的,但是由于它的这种普遍性,对那在继续向前进展着的自我意识来说,它就同时显得渺小了。

那向前发展了并把自身提高到自为存在的东方宗教自我克服了实体的纯粹情调,克服了那光明之神的对象性,并且知道那普遍真理的简单性乃是自在地存在着的东西,不具有由一种异己的非自我意识的语言而来的那种偶然存在的形式,而乃是确定的、不成文的神灵的法则,这法则永恒地活着,谁也不知道它起于何时。正如光明之神启示出的普遍真理在这里深入到内面或下面,因而取消了偶然现象的形式那样,所以与此相反,在艺术宗教里,因为神的形象曾经采取了意识的形式,从而亦即采取了一般的个体性的形式,那代表伦理的民族精神之神所特有的语言就是神谕,神谕知道这民族的特殊事件,并且宣示出对这些事件有用的话。但是反思的思维自诩能解说那些普遍〔抽象〕的真理,因为它们是已被人们认知了的〔民族生活中〕自在地存在着的真理,而表达这些真理的语言对于它〔反思的思维〕便不复是生疏外在的,而是自己特有的了。正如古希腊的一个哲人①在他自己独自的思维里寻求什么是善和美的知识,反之对于〔生活中的〕琐屑的、偶然的知识内容,如象同这人或那人来往对他是不是好,或者作这一次旅行对于一个朋友是不是好,类似这种没有什么重大意义的事情,他都让他心中的"灵异"(dabmon)去认知和决定;同样普遍的意识便从雀鸟,或者从树木,或者从发酵的土地(土地的湿气据说可以夺去自我意识的清醒头脑)那里去寻求关于偶然事情的知识。因为偶然的东西是未经思虑的、生疏外在的,因而伦理的意识也象掷骰子那样,凭借一种无思虑的,生疏外在的方式来决定偶然的事情。如果个人通过他的理智来决定,通过深思熟虑来选择什么是对他有用的东西,那末这种自我决定是以他的特殊性格的规定性为根据的;这种规定性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而理智据以提供的什么对于人有用的知识,因此也正和关于神谕、关于抽签的知识一样都同样是偶然的。所不同的仅在于那求神谕或者求签的人,对偶然的东西表示出一种伦理的中立情绪,反之,那用理智思考的人,则把本身偶然的东西当作思维和认识的主要兴趣来对待。但是比这两者较高的方式固然要对关于偶然行动的神谕加以思虑,但又须认识到这种经过思虑的行动本身就是偶然的,因为它是和特殊的东西相关联,而它的用处也是偶然的。

①联系下文谈到"心中的灵异"来看,显然指苏格拉底而言。——译者

精神在语言里(这语言不是生疏外在的、因而也就不是偶然的,不是无普遍性的自我意识的语言)所获得的真正具有自我意识的特定存在,就是我们前此所看见过的艺术品。这种艺术品和表现为物的形式的雕像相对立。雕像是静止的存在,前一种艺术品则是消逝着的存在。在雕像里对象性得到表现,没有表露出自己的直接自我,反之在语言的艺术品里则对象性过多地和自我或主体相联结,过少地得到形象化的表现,而且就象时间一样,当它刚是在那里时,立刻就不再在那里。

#### Ⅲ.崇拜

崇拜包含着两方面的运动:一是在自我意识的纯感觉因素中运动的神的形象方面,一是在事物性的因素中静止的神的形象方面,这两方面在运动中相互放弃它们的不同的规定,并使两者的统一性亦即它们的概念得到特定存在。在崇拜中自我使得它自身意识到神圣本质从其彼岸性下降到它自身,这样一来,神圣本质从前是非现实性的并且只是对象性的,就获得了自我意识所特有的现实性。

崇拜这一概念已经潜在地包含在并出现在赞美歌曲的川流里了。这种祷祝的赞美歌是自我通过自身并且在自身内所得到的直接的纯粹满足。这种崇拜是净化了的灵魂,这灵魂由于它的抽象性,还不是把它那种自己的对象从本身区别开的那种自己意识,因此只是一种存在的黑夜,只是为神圣形象的出现作准备的场地。因此抽象的崇拜把自我提高为这种纯粹的神圣的因素。灵魂有意识地完成了这种纯洁化;不过灵魂还不是下降到自己深处、并知道自身是恶的那样的自我,而乃是一种存在物,这样一种灵魂,它用水洗净自己的外部,并且给它穿上洁白的外衣,而它的内在本质却经历了一条在观念中的劳动、惩罚和奖赏的道路,灵魂正是通过这条道路而达到幸福之家和幸福的共同生活的。

这种崇拜最初只是一种秘密的行动,这就是说,只是在一种观念性的、非现实性的行动中完成的。崇拜必定要是现实的行动才行,一个非现实的行动是和崇拜本身相矛盾的。真正的意识通过行动才能提高它自身到它的纯粹的自我意识。本质①在这种意识里面具有一个自由对象的意义;通过现实性的崇拜,对象返回到自我,——因为这个对象在纯粹意识里具有纯粹的、在现实性的彼岸居住着的本质的意义。这个本质,通过〔崇拜的〕中介过程,从它的普遍性下降到个别性,因而就和现实性相结合。

①按从这里起,"本质"(daswesen)一词出现许多次。本质在这里是指作为崇拜对象的外在客观的神或神圣本质而言,英译本在多处把它译成"绝对本质"。——译者

至于这两个方面如何出现在行动中,可以这样规定:即对自我意识这方面来说,只要它是现实的意识,本质就表现其自身为现实的自然。一方面,现实的自然属于自我意识作为它的财产和所有物,并且被当作一种没有自在存在的东西;另一方面,自然又是自我意识自己特有的直接现实性和个别性,而这种现实性和个别性也同样被认作非本质的、被扬弃了的。不过同时对它的纯粹意识说来,那个外部的自然具有相反的意义,即具有自在存在着的本质的意义,对于它,自我牺牲了自己的非本质的一面。这样的行动之所以是精神的运动,即因为它是这样一种双重扬弃的过程:一方面扬弃本质的抽象性(象在崇拜中所规定的对象那样),并使得它成为现实的〔具体的〕东西,另一方面,扬弃现实性的东西(象行动的主体规定它的对象和规定它自身那样),并把它提高到普遍性。

所以宗教崇拜的行动本身开始于纯粹放弃某种所有物,这物的所有者似乎把它当作对他完全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而奉献出去,或者把它泼洒在地上,或者把它烧毁成灰烬让它升起烟雾。在这种行动中,在他的纯粹意识里的本质或神前面,他放弃占有和享受他的财产的一切权利,并且放弃自己的人格,不把自己的行动归功于自己,反而把自己的行为归给普遍物或反射给本质,而不归给自身。——但是正与此相反,在这个自我放弃的过程中,那存在着的本质也同样消灭了。在崇拜仪式中被牺牲的动物就是神的象征,贡献给神的水果就是活着的谷物之神(ceres)①和酒神(bacchus)本身。在动物的牺牲里,具有血肉和现实生命的上界法则的力量〔奥林巴斯诸神〕死亡了,而在水果的供奉里,无血无肉而具有秘密的、诡诈的下界〔阴间〕法则的力量〔复仇之神〕死亡了。——神圣实体的牺牲,就这种牺牲是行动说来,是属于自我意识方面的行动,至于这种现实的行动之所以可能,必定由于那本质自始就已经潜在地牺牲了它自身。它作出这种牺牲,即由于它曾经赋予它自身以特定的存在,并使得自身成为个别的动物和水果。因此在行动中牺牲自己的自我把本质已经潜在地完成了的自身弃绝在特定存在里表现出来,并提到他的意识前面,而且以较高的、亦即以他自身的现实性去代替本质的那种直接的现实性。因为由扬弃两方面的个别性和分离状态的结果而产生的统一并不仅只是消极的〔被毁弃掉的〕命运,而且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只有对于抽象的阴间的本质所奉献的牺牲品才是完全毁弃掉了的,因而把个人的所有物和个人的独立存在归属于或反射给普遍的本质,就表明了那些东西是和自我本身有所区别的。不过同时这只是很微小的一部分,而别的牺牲活动只是毁弃掉一些无用的东西,其实无异于把牺牲的物品②作为宴席的准备,而宴饮欢乐〔的积极意义〕已经表明所谓牺牲行为的消极意义的欺骗性了。那献出牺牲品的人在那种最初的牺牲物品里保留最大的一份,并从中挑出最有用的物品供他自己享受。这种享受是扬弃本质以及个别性的否定的力量,同时这种享受也是肯定的现实性,在其中本质的对象性的存在被转化为有自我意识的存在,而自我也就意识到它和本质统一。

①谷物之神(ceres)简称"谷神",是希腊的诸神之一,土地上的农作物和果蔬的保护女神,因此又称为土地之神或地母,下一节里也提到这神。——译者

②这里所提到的牺牲物品一般也叫做"祭品"。——译者

再则这种宗教崇拜诚然是一种实际的行为,不过它的意义却大部分只包含在默祷里。那属于默祷的东西还没有对象性地产生出来,正如〔在宴饮中〕所享受的结果本身也被剥夺了它的外在存在。所以崇拜仪式前进一步并弥补这种缺陷,首先就要对默祷给予一种对象性的持久存在〔修建庙宇〕。由于崇拜仪式是一个共同的活动或事情,也可以说是每个人都要参加的个别的事情或劳动,这种劳动目的是为了神的光荣,给神修建庙宇并加以辉煌的装饰。这样一来,雕像的对象性就一方面被扬弃了,因为通过把他的礼物和劳动成果贡献给神,劳动者使得神对他有好感,并且把自己看成是附于神的。一方面这种崇神的行为也不是艺术家个别的劳动,反之,特殊性却已消融在普遍性之中了。但是这里所出现的,并不仅只是神的光荣,而神的好感或恩典也不只是从观念或想象里偿赐给劳动者或信奉者,这和前面那种外在化(entaausserung)①自己、崇拜生疏异己的(fremde)神的宗教形式对比起来却有正相反对的意义。神的庙宇和厅堂是拿来供人们享用的,而且在庙宇中所保存着的宝物,在需要的时候也是属于人的。在艺术装饰中神所享有的光荣就是富于艺术天才和宏伟气概的民族的光荣。同样在节日庆祝里,这个民族也用漂亮的装饰品以打扮人民自己的住宅和衣服,正如用华丽的器物以装饰庙宇和神像那样。在这种方式下这个民族的人民从他们对于神的献礼中获得了那值得感恩的神的报答,并且获得神对他们的好感〔或恩典〕的证明,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民族便通过它的劳动而与神相结合,不在于空洞的希望和推迟到渺茫的未来的现实性,而在于为神争光和对神献礼的实际考验中直接享受这个民族自己的财产和装饰。

①"外在化"这里应作"异化"或"放弃"来理解。——译者

(b)有生命的艺术品

一个通过艺术宗教的崇拜去接近神的民族是一个伦理的民族,它知道它的国家和国家的行动都是它自己本身的意志和成就。因此这个与有自我意识的民族相对立的精神不是光明之神,这种神是没有自我的,不包含个别自我的确定性在自身内的,而只是众多个别自我的普遍本质和个别自我消失于其中的统治着的力量。因此这种简单的无具体形态的本质的宗教崇拜,大体来讲,对于它的信奉者只给予这样的酬答,即他们是他们所信奉的神的人民。神只能使他们获得一般的持久存在和简单实体,但并不为他们争取到他们的现实的自我,而现实的自我毋宁是被神抹煞了的。因为他们只是把神作为空洞的高深莫测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来尊崇。但是另一方面艺术宗教的崇拜却没有属于本质所具有的那种抽象简单性,因而也就没有它的那种抽象的高深性,但是那与自我直接地结合为一的本质自在地就是精神和认知着的真理,虽说还不是被认知了的或者在自己的深邃处认识到自身的真理,因为在这里本质具有自我在自身内,所以它的显现对意识说来是友好的、不是生疏外在的,在崇拜仪式中意识不仅获得它的持久存在的一般保证,而且在本质内又获得它自身的自觉的存在。同样,反过来说,本质并不体现在一个被抛弃、被轻蔑的民族里(这民族的实体仅只是〔形式上〕被承认的,仅只具有无自我的现实性),而乃体现在这样的民族里,这民族的自我是被承认为活跃在它的实体内的。

于是,从崇拜仪式里,在本质〔或神〕中得到满足的自我意识就摆脱出来了,而那进入了自我意识的神就好象进入了它自己固有的圣地。这个圣地,就它自身来说,是实体的黑夜,或者实体的纯粹个体性,但已不复是艺术家的紧张的个体性,即还没有同它的在对象化过程中的本质相和解的个性,而是得到满足的实体或黑夜,这实体具有它自己的情调(pathos)在自身内,无求于外,因为它是从直观里、从扬弃了的对象性里返回来的。——这种情调本身就是日出的本质〔东方的光明之神〕,但这个本质现在已到日落了或自身消亡了,并且包含它的消亡、〔它的否定、〕自我意识在自身内,因而也就包含特定存在和现实性在自身内。——在这里,本质经历了它的自我实现的运动。从它自己的纯本质性里堕落为对象性的自然力量和自然力量的表现,它就成为为他物、为自我而存在的东西,并且被他物或自我所消灭或扬弃。那无自我性的自然之沉静的本质就赢得这样的阶段作为它的成果,在这阶段里,自然自身给有自我性的生命提供准备的条件和被消化的材料。自然由于它的被利用,亦即提供被吃掉被喝掉的材料而达到它的最高完满性。因为在这里面自然具有一种较高存在的可能性并且接近到精神存在了。——地球精神(erdgeist)在它形态变化过程中,一方面变为沉静的充满力量的实体,但另一方面又变成精神酵素;前者变为养育万物的阴性原则,后者又发展为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的富于自身推动力的阳性原则。

在这种享受里,于是那个东方的光明之神①的真实性质就透露出来了:享受就是对光明之神的神秘经验。因为神秘的东西并不是隐藏秘密或莫名其妙,而是包含着自我自身知道他与本质为一,因而本质也就启示出来了。不过,只有自我才启示给自己,或者说,所启示出来的东西只是在自我的直接确定性里。但是在这种直接的确定性里通过宗教崇拜那简单的本质就建立起来了。这个本质作为有用的东西不仅具有看得见、感得到、嗅得到、尝得到的实际存在,而且又是欲望的对象,并且通过实际的享受与自我合而为一,这样本质就完全透露给自我并启示给自我了。——当人们提起某种东西说:它是启示给理性、启示给内心了时,事实上它还是秘密的,因为它还缺乏直接特定存在的实际确定性;它既缺乏对象方面的确定性,又缺乏享受方面的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在宗教里不仅是无思想性的直接的东西的,而且同时是自我的纯粹认知着的确定性。

①参看第188页译者注。——译者

这样通过宗教崇拜启示给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自身内的东西,就是简单的本质,这种启示过程一方面是从它的黑夜的隐晦处向上进入到意识里作为静默地培育着意识的实体,但另一方面同样又沉陷在阴间的黑夜里、在自我里,并且只是以静默地切望回到母亲怀里的心情期待着到上界来。但是纯洁的冲动就是有着许多不同名称的东方的光明之神,而且它的蹒跚上升着的生命,在同样脱离了它的抽象的存在之后,最初体现其自身于土地上果实的对象性存在里,然后寄托其自身于自我意识的方式,而在自我意识中达到真正的现实性①,——现在,它象一大群狂热的妇女欢欣跳跃那样,作为具有自我意识形式的自然,肆无拘束的纵酒狂欢②。

但是这里透露给意识的还只是作为这种简单本质的绝对精神,还不是作为精神本身的绝对精神,这就是说,只是直接的精神、自然的精神。因此这简单本质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生命,只是表现在面包和酒的神秘崇拜仪式中、表现在谷神和酒神的神秘崇拜中,而不表现在其他的、真正较高的神灵的神秘之中,这些较高神灵的个体性已包含着自我意识本身作为主要环节。所以精神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还没有把自身献给那简单本质,而且那面包和酒的神秘崇拜还不是血和肉的神秘崇拜。

①象在祭酒神的神秘崇拜仪式里那样。——译者

②指酒神崇拜中的狂欢境界;狂欢的大群妇女指参加酒神神秘崇拜的女信徒和女祭司,参看优里披底斯:《酒神侣伴》一剧。——译者

这种在祭神仪式中的不稳定持久的狂欢必须以对象的形式固定下来,而那没有达到意识的狂热情感必须产生出一种艺术作品,——这作品与狂热情感的关系就象前一阶段的雕像与艺术家的灵感的关系那样,仍然同样作为一种完成了的作品,但对意识说来,不是一个无生命的东西,而是一个有生命的自我。——这样的宗教崇拜是人为了他自己特有的光荣所举行的庆祝仪式,不过还没有赋予这种宗教崇拜以绝对本质的意义。因为首先启示给人的只是本质,还不是精神——还不是一种本质上采取人的形式的存在。不过这种崇拜仪式为这种精神启示奠立基础,并且把精神启示的各个环节彼此一个一个地展现开。所以在这里我们获得本质〔神〕活生生的有形体的体现之抽象的环节,正如在前一阶段里我们在无意识的狂热信仰中获得两个环节的统一那样。于是人就把他自身作为达到了受过教养、受过陶冶的形象的完全自由的运动来代替雕像,就象雕像表示完全自由的静止那样。当每一个个人至少作为火炬的高举者知道如何表现他自身时,其中一个人就会突出地涌现出来,这个人就是这一运动的体现者、就是所有一切成员之顺畅的展开和流动的力量,他就是一个富于灵魂的活生生的作品,这个艺术品既美丽又坚强有力;对于这样一个人就给予他以〔隆重的〕装饰作为对他的伟大力量和光荣的赞扬,就象〔在前一种宗教里〕制作雕像以表示崇敬那样,并且归给他在他的人民中以这样的光荣,——不是把他崇敬为石头的神,而是把他当作整个民族的本质之最高的肉体的表现。

在刚才所出现的两种艺术宗教的表现里,已经存在着自我意识和精神本质的统一;不过两者间还缺乏平衡。在酒神崇拜的狂欢热情里,自我是自在自身之外,而在美的有形体的体现里,精神本质却又在自身之外。前者〔酒神崇拜〕的蒙昧意识及其狂热的模糊的语言必须吸取前者的内在性。完善的要素,在其中内在性同样是外在的,外在性同样是内在的,仍然是语言。但这里所说的语言既不是其内容极其偶然和个别的神谕式的语言,也不是出于情感的、只是歌颂个别神灵的赞歌那样的语言,更不是那狂热的酒神崇拜中内容模糊不清的语言,而乃是赢得了清楚的普遍的内容的语言;这种语言之所以有清楚的内容是因为艺术家已经从前一种实体性的狂欢热情里超拔出来把自己创造成〔明晰〕形象,这形象是他自己独特的,在他的一切活动里,为自觉的灵魂所浸透,并且是与之有共同生命的特定存在;——它所以具有普遍的内容,是因为在崇拜的盛典里(这盛典的举行标志着人的光荣)那些只包含一个民族精神、只体现神的一种特定性格的雕像的片面性消逝了。那美丽的战士雕像诚然是他的特殊民族的光荣;但他只是一个有形体的个别性,在其中丰富、严肃的意义和精神(精神在这里包含一个民族的特殊生活、愿望、需要和风俗习惯)的内在性格都失掉了。在这种外在化其自身为完全具体形体的过程里,精神抛弃了它作为民族的现实精神所包含在自身内的本性之特殊的痕迹和声调。因此它的民族在这种精神里所意识到的不复是它的特殊性,而毋宁是它的特殊性的抛弃和人的特定存在的普遍性。

(c)精神的艺术品

那些意识到它们的本质体现在一个特殊动物形象里的民族神灵就汇合到一起。于是那些特殊的美丽的民族神灵联合成一个万神殿,而构成万神殿的要素和寄托之所的便是语言。对民族精神自身加以纯粹直观,所看见的就是普遍人性。这种纯粹直观所看见的普遍人性,当民族精神得到实现时,就取得了这样的形式,即:一个民族精神由于自然或自然条件而同其他民族精神联合起来,从事于一个共同的事业,并且为了这个工作或事业,形成一整个民族,亦即形成一整个天地。但精神在它的特定存在中所达到的这种普遍性却只是初级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才开始从伦理生活的个体性出发,还没有克服它的直接性,还没有从这些分散的民族形成一个国家。现实民族精神的伦理生活一方面依靠个人对民族整体的直接信赖,一方面依靠所有的人,不管其地位差别如何,都参加到政府的决定和行动中去。在这种联合里,首先不是要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有永久性的秩序,而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行动,所有的人和每一个人参加的自由必须暂时抛在一边。这种最初的共同生活因此乃是众多个人的集聚,而不是有什么抽象思想在支配,抽象思想将会剥夺掉个人自觉自愿地参加到全体意志和行动中去的自由。

#### Ⅰ.史诗

##### 1.它的伦理世界

民族精灵的集合过程构成一系列的形态,这一系列的形态在这里包括整个自然以及整个伦理世界在内。这两个世界也只是服从一个〔最高本质的〕最高命令,而不是服从它的最高统治。真正讲来,它们乃是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自身及其所作所为的两个普遍的实体,但是这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构成〔推动的〕力量,至少首先构成联系的中心,为了这中心那两个普遍本质劳作着,而这中心最初好象只是在偶然的方式下才把它们所完成的工作联结起来。但是神圣本质之返回到自我意识,就已经包含着自我意识形成那些神圣力量的中心的根据,并且在两个世界之友好的、外在的联系形式下潜藏着它们的本质上的统一。

这个内容所具有的普遍性也必然为这个内容所赖以显现的意识形式所同样具有。这意识形式不复是崇拜仪式中的现实的动作,而是这样一种动作,这动作虽说还没有提高到概念,但却已经首先提高到表象、到有自我意识的存在与外部的存在之综合的联结了。这种表象的客观表达,语言,即是最初的语言,这就是史诗,史诗包含有普遍的内容,至少是以世界的完全性,虽说还不是以思想的普遍性作为它所表象的内容。史诗的歌唱者是个别的和现实的人,而史诗也就是从作为这个世界的主体的歌唱者那里创造出来并传播开来的。他所表现的情调不是使人惊愕若失的自然力量,而是对于已往直接的伟大的传奇人物之记忆、回想、追念并使其在内心中活着。他是一个消失在他所歌唱的内容中的工具;他自己本人是无足轻重的,主要的乃是他的缪斯〔诗神〕、他的普遍性歌唱。但是,事实上这里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推论①,在其中普遍性(诸神的世界)与个别性(歌唱者)这两个极端(extrem)通过特殊性〔歌唱的史诗内容〕作为中项就结合起来了。这里的中项是民族中的英雄,这些英雄也同歌唱者一样都是个别的人,不过只是被表象出来的〔作为代表或典型〕,因而就同时是普遍的人,象普遍性的自由那一极端——神灵那样。

①推论即三段式(schluss),这里应了解为对立面的结合或三一体,即普遍性、个别性与特殊性的结合。——译者

##### 2.人与神

在这种史诗里,那潜在地出现在崇拜里的东西、神与人的关系一般地就呈现在意识前面了。其内容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的行为。这行动扰乱了〔伦理〕实体的安静,并且激动了本质,从而使得这本质的简单统一性分裂成若干部分,并由此展开出各种自然力量和伦理力量的世界。这行动是对安静大地的破坏。这伦理实体的安静大地乃是一座坟墓,而史诗式英雄人物对它的破坏,正是一种掘墓行动。这坟墓由于活生生的掘墓人物的牺牲和破坏行动而洒上了鲜血,从而有了生气,唤醒着那业已死去的、而渴望着重获生命的精灵,使它们在自我意识的行动里获得了生命。这种普遍的活动所努力的事业具有两个方面:一是属于自我的一面,即是为许多现实的民族的全体和以各民族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为代表所完成的部分;一是属于普遍性的一面,就是为各民族的实体性的力量所完成的部分。但是两个方面的联系,就其性质来说即是普遍与个别的综合的结合,换句话说,即是通过表象过程,对于这个世界的评判都是以这种特定结合的性质为依据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关系乃是一种混合,在混合过程中,具有统一性的行动被不合理地分割开,并且这一方的行为不必要地被归给另一方。各种普遍的力量采取个体性〔个人〕的形式,从而这些力量就具有行动的原则;因此当它们要完成任何事情的时候,它们似乎象一般人一样,完全由它们自己去做,而且是自由地做出来的。因此神灵和人们所作的乃是同样的事情。那些神圣的力量象煞有介事地进行活动的严肃态度,实际上是可笑而无必要的,因为事实上神圣的力量是行动着的个人的推动力量。而个人的紧张和劳作也同样是无用的努力,因为神圣的力量在支配主宰一切。——那些过分紧张努力的、注定要死的凡人,虽说算不得什么东西,但同时都是坚强有力的自我,能够制服那普遍的本质、冒犯那些神灵,并且使得神灵好象具有现实性并有所作为。正与此相反,那些没有力量的普遍性、神灵,要依赖人们的献礼来养活自己,并且要通过人们才有事可作,但是它们都是一切事变的自然本质和素材并且是一切行动的伦理质料和情调。如果它们的原始本性要通过个人的自由的自我才能够得到实现并发挥实际作用的话,那末也可以说,在同样程度内,它们仍然是这样的共性,这共性摆脱了现实活动的纠缠,它的本性不受限制,并且由于共性的统一具有高度伸缩性,它消除了个别活动和各个形态的孤立散漫并保持其自身的纯粹性,而且在它的流动性里消融一切个别的东西使归于统一。

##### 3.诸神自身间的关系

这些有普遍性的神灵,一方面和对立着的个别的自我性陷入矛盾的关系,另一方面它们的普遍性也同样与它们自己特有的规定以及这种规定与他物的关系发生冲突。它们是永恒优美的个体,这些个体自身安静地存在着,永不消逝,并且不受异己力量的支配。——但是它们同时是特定的要素、特殊的神灵,这些神灵就他物发生关系。不过这种与他物的关系(由于包含对立,就与他物相冲突),却是它们的永恒本性之可笑的自身忘怀。——它们的这个特性是植根于它们的神圣的持存中,而且由于持存的局限性,就具有整个个体性的独立性。由于这种自我忘怀,它们的性格同时就失掉其尖锐的独特性,并模糊地混合在一起。——这些神灵活动的目的和它们的活动本身,既然是针对着他物而发,从而亦即针对着一个不可战胜的神圣力量而发,便只是一个偶然的虚假的耀武扬威,这种虚假的威武夸耀也随即化为乌有,而且行为上伪装的严肃性立即转化为毫无危险的、自身确信的游戏,既无结果,也无成效。但是如果在诸神灵的神圣本性里,其否定的因素或规定性〔局限性〕只是表现为它们的活动的不一贯或者目的与成效间的矛盾,并且如果那独立的自身确信取得胜过那特定的因素的优势,那末,正由于这样,那否定的因素的纯粹力量就会走出来反对它们的自然本质和本性,并且这否定力量,是否定它们〔诸神灵〕的神圣性的最后力量,是它们所无法超过的。它们对那些注定要死的人的个别自我来说是普遍的和肯定的东西,它们的力量是个别的注定要死的人所无法反抗的。但是普遍的自我因此就作为空虚的、非概念的必然性,浮游于它们〔诸神灵〕上面,并且浮游于全部内容所属的整个表象世界①上面。——它们只能以无自我的、悲哀的态度对待这一事变,因为在这种纯粹性里这些特定的本性是不能被找到的。

但是这种必然性是概念的统一性,而个别环节的矛盾着的实体性是受这个概念的统一性支配的,在这个统一性里个别环节的行为的不一贯之处和偶然性得到有秩序的调整,而这些个别环节的行为的游戏性质便具有概念的严肃性和价值在它们自身中了。那表象世界的内容或材料各自松懈散漫地在中介里进行其运动,围绕着某一英雄的个性集聚起表象的材料,但是这个英雄却感觉到他生命的力量和华美遭受破坏,并且眼看着自己的死亡就要过早地到来而感到悲伤。因为那自身固定的和现实的个性是〔被孤立了〕、被排斥到极端了,并且被分裂成两个彼此还没有发现并联合起来的环节。其中一个环节亦即那抽象的非现实的东西乃是一个没有参加到中介性的生活里的必然性,同样那另一个环节那现实的个体、歌唱者,当他自己置身于表演的内容实质之外,并沉没在他的表象或演唱之中时,也没有参加到中介性的生活里。两个极端必须都向内容靠近;那一方面、必然性方面必须用〔表象〕内容来充实自身,那另一方面、歌唱者的语言方面必须参加在表象内容里面;而那前此一直独立自存的内容则必须在其自身中保持着否定的东西的确定和固定的特性。

①这里多次所说的表象世界含有形象或想象世界的意思。——译者